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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焚烧炉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7-05-09 10:44 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焚烧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焚烧炉建设项目

敦化市经济开发区

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锅炉房建设焚烧炉1座,配套建设余热锅炉、焚烧尾气处理系统,拆除现有焚烧炉烟囱,新建35米高烟囱与原有焚烧炉共用。新建碱液池、柴油储罐、余热锅炉、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喷淋塔净化等,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棚库区等依托现有设施。扩建后危险废物焚烧量由现在的715kg/h提高到1908.3kg/h。其中高浓度废水由原有200kg/h提高到705kg/h,废有机溶剂处理量由原有500提高到1131.5kg/h,固体废物由原有15kg/h提高到71.8kg/h。

1、余热锅炉排放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碱液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剩余部分送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敦化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由敦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焚烧炉废气采用余热锅炉+急冷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工艺处理,经不低于3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罐区、装卸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关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

3、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强化生产、存储、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完善罐区、装卸区的防腐、防渗漏和防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本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棚库区等正常稳定运行方可投入生产。本项目装置卫生防护距离800米。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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