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大厅
  • 长春市灯泡电线图们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7-06-20 12:37 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市灯泡电线图们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为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验收监测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电 话:0433-2522369(环境监察支队)

传    真:0433-2522369

通 讯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备注

长春市灯泡电线图们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图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梧大路779号

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

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图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梧大路779号,占地面积49056m2,建筑面积45681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2座,生活宿舍3栋,年生产汽车电线束60万辆份,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

(一)企业设置5座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场内化粪池内,定期由罐车运送至图们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企业实际无焊接工艺,故无焊接烟气产生。

(三)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位于车间内,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和封闭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企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弃物、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机油、油抹布等。其中生产废弃物及职工生活垃圾由图们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定期清运;废机油及油抹布等危险废弃物妥善收集保管,送长春市子秋防水有限公司处理。

(五)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字体-缩小 字体-复原 字体-放大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