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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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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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恒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谷养殖基地年出栏25000头商品猪项目 |
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 |
延边恒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谷养殖分公司 |
长春松辽环境与水资源咨询服务中心 |
本项目拟建建(构)筑物包括公猪舍、后备舍、配怀舍、分娩舍、育肥舍、保育舍、办公室及员工宿舍(包含食堂)、收发室(包含配电间)、消毒及防疫池、锅炉房(包含泵房)、生物质燃料罩棚、污水暂存池等。总投资3,000万元。年饲养基础种母猪1,200头,种公猪20头,年出栏25,000头商品猪。该项目符合龙井市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报批版)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养殖小区须采用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猪尿、猪舍冲洗水等全部排入防渗污水暂存池中,定期运往恒兴牧业总公司的养殖业废水集中处理站中进行统一处理,废水做到零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2、猪舍地面、污水贮池、旱厕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3、本项目拟选用一台4t/h生物质锅炉作为采暖锅炉,要安装袋式除尘设施,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烟囱高度不低于35m 。 4、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水贮池加盖密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气体产生。粪便日产日清运至粪便贮池,定期运送到有机肥加工厂。猪舍内产生的恶臭气体须设集中通风系统,由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厂界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5、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17吨/年,氮氧化物0.51吨/年,烟尘0.04吨/年。 三、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四、请龙井市环保局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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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