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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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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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长白山黑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年黑果腺肋花楸加工建设项目 |
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 |
延边长白山黑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大学环境评价室 |
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室、生产车间、冷库、仓库、污水处理站等。项目一期工程年加工黑果腺肋花楸鲜果50000t。年生产黑果腺肋花楸浓缩汁3000t,果汁饮品30000t,黑果醋20000t,黑果酵素10000t,果粉1200t,生物提取物150t。项目总投资33528.08万元。 |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下水管网后进入朝阳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2、污水处理站采用加密封盖并添加生物除臭剂,且污水处理间废气、各处理池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过滤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3、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发酵异味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形式减缓其环境影响。 4、对主要固体废物弃渣、污泥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15.48吨/年,氨氮1.06吨/年。 三、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四、请延吉市环保局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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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