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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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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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图线K526道口平改立-图们市春风路上跨铁路长图线新建工程 |
吉林省图们市 |
图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本工程主线西起规划五工街(以西90m处),向东依次上跨规划南山街、图们站铁路、东光川沟,最终与现状光明街平交。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主线长约992m、桥涵工程主线长约992m、排水工程新建DN400雨水管道395m、附属工程(路灯和交通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722万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2、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后进行场地平整,表土临时堆放场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 3、本项目建设现场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外购。 4、在敏感点采取安装双层玻璃、禁鸣限速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路线沿线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4 a类区标准要求。 5、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6、请图们市环保局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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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