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
敦化市敖东工业园区内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取车间、口服液车间、高架智能立体仓库、综合办公楼和研发中心等工程。项目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7016.27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表2标准和《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中表2标准后排入牡丹江。 (三)做好各种废水池、地沟、管道、乙醇储罐区,特别是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各环节的防渗漏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四)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废中药渣要日产日清,每天送生活垃圾场处理。回收粉尘、废动植物油渣、废包装物、泔水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敦化市生活垃圾场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不合格产品、化验室废物和废活性炭送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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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