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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 发布时间:2017-09-01 13:03 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敦化市敖东工业园区内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取车间、口服液车间、高架智能立体仓库、综合办公楼和研发中心等工程。项目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7016.27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表2标准和《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中表2标准后排入牡丹江。

(三)做好各种废水池、地沟、管道、乙醇储罐区,特别是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各环节的防渗漏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四)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废中药渣要日产日清,每天送生活垃圾场处理。回收粉尘、废动植物油渣、废包装物、泔水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敦化市生活垃圾场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不合格产品、化验室废物和废活性炭送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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