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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延吉市兴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储存项目进行验收。为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验收监测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电 话:0433-2522369(环境监察支队)
传 真:0433-2522369
通 讯 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
备注 |
延吉市兴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储存项目 |
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一组 |
延吉市兴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吉林省赢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一组,建设性质为新建,只在厂区存储废机油并外运,不进行处理等综合利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239.8m2,包括办公区27.3m2、罐区50m2、装卸台90m2、应急池40m2、消防水池32.5m2。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7%。 |
(一)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且职工不常驻于厂区,故本项目不产生废水,因此未建设防渗漏旱厕。 (二)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界上、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1.13-1.45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 (三)本项目冬季采暖方式为电取暖,未新建燃煤锅炉。 (四)本项目不产生清罐废物(危险废物),转运时废机油全部清运。 (五)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备案;本项目在罐区周围已设置围堰(0.4m高),已设置消防水池(20m³)和应急事故池(30m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