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安图县松江镇四合村建筑用花岗岩采石场项目 |
安图县松江镇四合村北侧 |
安图县明升砂石有限公司 |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矿山。矿区面积1.5hm²,年开采能力10万m3,服务年限3年,项目总投资450万元。该项目符合地方总体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报批版)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
1、采场内不设食堂、宿舍和浴室,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项目投产后矿坑正常大气降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凿岩、消防、地面降尘用水,不外排。 2、采用爆破作业方式开采。开凿、铲装及转运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区域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3、排土场修筑截洪沟、排水沟、挡墙、沉淀池等有效处置措施,防止雨水冲刷。 4、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和闭矿复垦措施,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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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