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505170(环评审批处)
传 真:2513789
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
邮 编:133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安图县垃圾处理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安图县石门镇小倒牧沟 |
安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重新铺设HDPE防渗膜40000m2,修复损坏堤坝5000m3,修复距入口1000m处的垃圾处理场损毁运输道路路面250m2。项目建成后可恢复日处理垃圾能力130t。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设备,不新增员工,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场内现有工程,不进行新建。项目总投资666.11万元。 |
1、项目管理区自设污水导排管网,渗滤液流入集液池(调节池)并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水最终经罐车运送至安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加强对垃圾填埋场人工防渗处理工程的监管。保证填埋场在运营和封场后防渗层不渗漏,杜绝对地下水的污染。 3、对渗滤液处理站集液池(调节池)等恶臭气体产生处进行封闭,厂界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4、项目建设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其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防治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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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