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1年2月,延吉市共监测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1. 五道水库:在五道水库取水口处设置监测断面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 延河水库:在延河水库取水口处设置监测断面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叶绿素、透明度,共计6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延吉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五道水库和延河水库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