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可通过12369举报热线、来信、来访、网络、微信,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等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延边州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属实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根据处理结果,给予举报人最低500元,最高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今年全州共对46件举报案件中,延吉市24 件、龙井市3件、和龙市3件,图们市1件、珲春9件,敦化市1件、汪清县1件、安图4件, 46人发放奖励,共计发放奖金58900元整。
今后,继续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公众参与有奖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