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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2-06-01 13:47 来源:

 

为优化考试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中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中、高考期间在我实施环境噪声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2年61日至6月29日为中高考噪声严控期,特别是6月7日至9日、6月27日至29日,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排放。

二、管控范围

(一)所有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和金属加工等单位及个人;

(二)所有餐饮业和文化娱乐场所

 (三)工业企业

 (四)各类商业经营活动

 三、管控措施

(一)采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全面排查、重点监控以及考试日期间24小时巡查等措施,加强辖区内噪声污染源管控。

(二)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三)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四)在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 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五)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广场、公园、 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健身活动,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釆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六)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七)中考、高考期间,实行交通管制。在距考点、考场500米范围内,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场环境。

 中、高考期间,将联合住建、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公安文广旅游等部门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广大市民在中高考期间若发现噪声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序号

噪声类型

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1

街道、广场、公园组织开展娱乐健身、机动车喇叭噪声、商业经营发出高噪声、室内装修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

公安部门

12345、110

2

工业类噪声

生态环境部门

12345、12369

3

建筑噪声、拆迁、市政道路施工噪声

住建部门或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12345、12319

4

商业经营性活动中固定设备噪声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12345、12319

 

 

特此通告。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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