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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专项检查
  • 发布时间:2020-02-05 09:59 来源: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按照国家和省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

    一、认真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协调,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3日,州生态环境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昌权要求各有关处室、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高度重视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将其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强化联防联控,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由局水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牵头,协同有关处室和各县市分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形成工作合力,同步、同时、同层传导监管压力;组织精干力量,每日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单位,开展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实际,对我州未发生疫情的区域实时定位,并与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指导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机构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三是发动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加大对医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医废规范化处置的监管频次,确保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医疗废物日清日结,规范台帐记录,扎实做好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二、加大监管力度,深入真抓实干,从严从快开展废水监督检查

    制定下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人员对辖区医院的医疗废水处理情况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医院保障药品投放量、接触消毒池停留时间,加密监测频次,做好加药台账记录,确保出水消毒设备稳定运行,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同时,要求重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立即提高标准启动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守及日报制度,医废处置服从统一调度,提高防护等级,做好人员防护,对医废处置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处置。

    三、健全联动机制,强化督导问责,不折不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根据检查表逐项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医疗废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运行等各项问题如实记录,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强化防控措施,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把关,对医疗废物和污水排放处理处置工作中,出现疫情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排污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将责令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的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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