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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 发布时间:2020-02-06 10:02 来源:

    25日下午,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昌权主持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疫情视频会议精神,严格工作标准、锁定医疗废物监管和医疗废水监管两大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全流程监管,做到照单操作、照单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昌权表示,全系统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落实到防控职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采取更加严格、细致、深入的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各县市分局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明晰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要严格监督执纪,严格奖惩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尽责、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予以表扬;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求真务实,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一是要聚焦关键区域、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狠抓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全流程强化医疗废物管控,确保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做到当日全收集、当日全处置。各县市分局局长要对当日上报的医废处置监管检查情况审批签字,严格把关,实时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将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具体。二是根据省厅近期的安排部署,特别要做好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做到每日一检一测,具有监测条件的地区要对粪大肠杆菌进行监测,若不具有关条件的,可要求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并上报监测数据。三是进一步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对污水处理厂厂区、厂区内暂存污泥、出水进行严格消毒,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要求。

    三、保障队伍力量,切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专班,由县市分局局长带头,选派专职专责人员,协调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聚焦重点难点强化排查管理,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出入管控、测温检查、返岗人员隔离观察等措施。各县市对于不满足防护条件并已确诊出现病例的医院,可采取每日图片式影像收集的方式进行检查,防止二次病毒接触;县市一线人员在日报的基础上,及时上报州局相关部门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并做好备案记录,切实保障一线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突出监测重点,扎实做好国考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管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力度,同向发力,全面做好国考断面和水源地水质监管工作,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监测结果。同时,要合理规划时间、部署任务、调配力量,全力推进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步推进、双向发力。

    五、全面摸排管控,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科学周密做好返岗人员疫情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分类登记,确保不漏一人。积极协调社区、乡镇,对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废弃口罩进行统一收集、单独存放,并对医疗废弃物处理部门专用车辆及包装箱进行无害化处置,全面消毒消杀。对未收治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每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消毒储备情况,做到严防死守、坚决遏制。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局相关处室、单位和县市分局负责同志参加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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