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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专题推进会
  • 发布时间:2020-02-12 10:33 来源:

 

    210日上午,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昌权主持召开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专题推进会议。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昌权听取了各相关处室、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并针对近期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测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经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9个专项工作组,积极发挥部门职责,不间断地加大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全州生态环境安全。

    郑昌权强调,防控疫情是一场严峻斗争,当前正处在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各有关处室、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的大局,听从指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处室负责人要带头坚守岗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郑昌权指出,要着重在抓好环境监管、监测、应急准备、内防内控等4个方面下功夫,积极协调联动,尽职尽责,一是要继续全面扎实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置、医疗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监管消毒等环节,以及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应急监测等工作。二是要把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强化风险意识,在开展应急监测和医疗机构废水监测时,严格采取防护和消毒措施,做好监测工作人员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密监测频次,要特别关注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的预警作用,保障辖区内空气和水环境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同时,各处室、部门要针对岗位职责,提前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全面保障应急应对。三是特别要时刻注意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理和防护口罩处置问题,要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对居家隔离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确诊病例确诊前所在小区)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理。同时,积极协调本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安排指定人员进行消杀消毒、收集处置、暂存管理等工作,做好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的记录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

    郑昌权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要坚持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不放松,要严格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包保帮扶方案》要求,明确部门目标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施工图,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同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会议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禹主持。

    会上,各县市分局针对近期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进行汇报,州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负责人分别就各县市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废水及城镇污水处置监管监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讲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禹向一直以来奋战在一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他表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县市分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研究部署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主动放弃春节假期,坚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王禹表示,接下来,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要按照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部门的部署要求,继续坚持加强每日调度,及时准确掌握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动态实际情况;坚持多措并举,在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等方面,协调各方提供支持。

    王禹强调,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方面,要持续抓实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将收治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一般性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分类收集,关键在于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安全转运等环节作为重点,继续科学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物。在医疗废水处理方面,要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单位实行集中隔离临时场所,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产生的废水和废物得到安全消毒处理。在环境监测方面,要组织做好疫情地区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定点医院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标情况等应急监测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城市、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及时公开环境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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